韓國女星朴詩妍、李丞涓及張美仁愛的濫藥案昨午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宣判,三名女星被控於2011年開始濫用強效鎮靜劑異丙酚,自今年3月起出庭16次,三人早前大喊無辜,稱只是因為美容手術而用到有關藥物,法院方面就質疑三人的注射次數難以讓人相信是醫療目的。
經過8個月調查宣布三人濫用藥物罪名成立,法院宣布三人被判監8個月,緩刑兩年。朴詩妍、李丞涓及張美仁愛亦需分別繳付3萬至4萬港元罰款,向三人處方有關藥物的兩名醫生亦被判監1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