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姐吳文忻2010年底與成藥公司愛力根亞洲有限公司的代言合約告終,想不到對方繼續使用其肖像於宣傳物品上,她口頭勸喻多次無效,最終鬧上法庭。文忻昨接受電話訪問,表示案件已解決:「賠償應該都ok嘞,一切交由我律師善後。我知道佢哋公司有人事變動,可能拖慢咗處理問題嘅程序。本來我都唔想搞咁多嘢,不過真係拖得太耐,唔做嘢唔得。」
案件編號﹕DCCJ219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