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擾攘半年

因藝人「飯局事件」而衍生的「掌摑風波」,事件發展至今約六個月,除了曾志偉和黃浩,多名藝人亦牽涉其中。

2012年11月22日

黃浩自爆前員工向他兜售一段藝人疑似在其餐廳吸毒的短片,並聲稱曾看過短片及獲警方主動聯絡,令藝人飯局事件轟動全港。

2012年12月5日

曾志偉出席前港姐鄭嘉雯婚宴,被指疑因飯局事件涉嫌掌摑黃浩,黃浩之後坐警車往警署報案及往醫院驗傷,而志偉同晚亦到中區警署助查。

2012年12月6日

梁烈唯寸有人患妄想被害症又稱:「佢唔係搞埋咁多無謂嘢,香港都冇乜人識佢!」

2012年12月7日

被指捲入飯局的徐濠縈,與丈夫陳奕迅召開記招,並公開飯局照片,澄清與事件無關,稍後二人代表律師到警署報案,稱有食肆企圖濫收費用。同日黃浩改口風,指從未看過短片及被勒索。

2012年12月8日

曾志偉回應掌摑事件,發表了「食屎狗論」,笑稱鄰戶養的食屎狗晚晚吠,令其受困擾。

2012年12月12日

徐濠縈、何超儀、葉佩雯等聯同代表律師開記招,表示已對黃浩發律師信,要求他在48小時內禁止發放錯誤訊息,黃浩亦於限期內承諾封口。

2012年12月19日

曾志偉被警方拘捕,案件列作涉嫌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案處理,同日黃浩食肆董事局發聲明,指飯局事件的藝人批評店舖濫收費用屬誹謗。

2012年12月23日

有傳黃浩一周前向梁烈唯發律師信,同月28日,黃浩入稟高院民事控告梁烈唯誹謗,要求申請禁制令,禁止對方誹謗他及要求金錢賠償。

2013年1月7日

梁烈唯入稟反告黃浩,除要求黃浩對其蒙受之損失作賠償,又直指對方無理取鬧及濫用司法程序,要求高院剔除黃浩之前對他的狀告。

2013年3月10日

黃浩帶同兩名總督察到夜店消遣,期間兩名警官與日本女星田代麻衣及久保杏奈行為親暱,事件被《好報》踢爆後驚動警方,有傳二人被處方進行內部調查。

2013年6月5日

曾志偉獲無條件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