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嘉良發信法律行動追究

羅嘉良早前低調處埋父親後事,被周刊報道為刻薄家人,並以八千元利誘前妻氹老婆蘇岩,身在北京的嘉良繼前日發聲明否認以正視聽後,昨日再將行動升級,透過香港的律師正式發信給《壹週刊》,要求三天內書面道歉及賠償其聲譽受損所帶來的經濟損失,作法律行動追究。

去月喪父的羅嘉良正逢現任妻子蘇岩在港產女,紅、白二事令到嘉良處理上相當敏感,但向來低調的他,本月四日亦有出席其父的喪禮,期間未有就敏感問題發言,而對本月8日刊出的《壹週刊》其中一篇內容,嘉良認為嚴重失實及構成誹謗,除前日發聲明否認以正視聽外,昨日他將行動升級,將事件交由香港一間律師行作代表發信給《壹週刊》,並要求三天內向他書面道歉和賠償聲譽受損所帶來的經濟損失,身在北京的嘉良昨日在電話稱,誹謗報道對他的形象影響甚廣,賠償數字目前仍在點算中。

前妻:唔會勉強自己

報道內容指嘉良在每月給前妻方敏儀的一萬二千元生活費上增加多八千元,藉以要求前妻與現任太太蘇岩同枱食飯。嘉良稱該報道荒謬絕倫,而方敏儀亦向其律師證實從未對外講「為八千蚊先撐住,我無得揀!」嘉良稱生活費有加過但非八千元。

本報亦向方敏儀求證,她在電話中強調冇可能為八千元去做自己不舒服的事:「太誇張!八千蚊我打工都搵到!我又唔係冇飯食,唔會勉強自己,之前我哋(同蘇岩)係有食過飯,大家唔會尷尬,其實我同嘉良離婚都好耐,我放低咗啦,冇咗感情都冇乜大不了,我哋再見亦是朋友,而且個仔好崇拜佢爸爸,我同嘉良關係亦唔可以一刀切,對個仔都唔好!(對嘉良處理紅、白二事之態度覺有問題嗎?)時差問題啫!每人處理方理方法不同,我冇太大感覺。」

文:影視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