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玲入稟高院告《蘋果日報》

一名已婚女子前日入稟高等法院指《壹週刊》及《蘋果日報》於本年三月誹謗她與藝人李泳豪有婚外情,以及曾跟多名電視男藝員拍拖,嚴重損害她的聲譽,要求法庭領令禁制《蘋》、《壹》繼續發布上述失實報道,並向她作出賠償。

案中原告黃金玲(洋名Jinling)前日分別發出兩張訴訟,民事控告壹集團旗下兩份刊物,報道失實,誤導讀者以為她對丈夫不忠,與李泳豪確實有婚外情,以及亂搞男女關係。而報道出街前,該集團從無向她求證,對她聲譽構成嚴重影響,故要求被告在金錢方面作出賠償。

記者昨晚與李泳豪取得聯絡,他表示不清楚事件來龍去脈,故不便作回應,覺得事情應該交由法庭處理。

案件編號﹕HCA 1633,163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