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籍台灣藝人Makiyo和友寄隆輝,涉嫌將的士司機毆傷一案雖未判決,但Makiyo已首當其衝,被台灣勞委會發文廢止其台灣工作證,待案件審結須立即離台,且三年內不能在台工作。
Makiyo(原名村島茉樹代)和男友友寄隆輝,月前涉嫌毆傷的士司機林余駿一案,經檢方偵辦後,認定糾紛起於Makiyo酒後與司機爭執鬧事,二人更踢司機的胸腹部,檢方將他們以重傷害未遂罪起訴,並分別求刑4年和6年,而當時在毆打現場的曾瓊慧及王湘瑩則未被起訴。
當友寄得知女友遭檢方求刑4年,他亦被嚇呆,而面對自己遭求刑6年,則稱已有心理準備關牢一輩子,並誠心對司機道歉。
即使友寄一力承擔,但事件屬涉嫌傷人是違反台灣法令,Makiyo將面臨被踢出台灣三年。據當地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資料顯示,具日籍身份的Makiyo從04年起,陸續向勞委會申請工作許可證,更因她是演藝人員,歸類為白領專業人員,依規定須一年申請一次工作證,而她最後一次申請的有效期至今年五月。
勞委會職訓局外勞管理組長傅慧芝昨日證實,勞委員已於2月16日發文廢止Makiyo在台的工作許可證,待檢控完結後應立即離開台灣,三年內不得再申請來台灣工作。
文:影視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