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楓華致命初戀:真係好悲慘

情可救人,亦可殺人。歸根究柢,蔡楓華於樂壇之死,並非一句說話所致,一切也是源於情。因為一段初戀,Ken寧可放棄事業,甘願為情頹廢一生,何苦呢?

曾經有一段刻骨銘心嘅愛情,令我依家都揮之不去。呢段情係我初戀,喺十幾廿歲時發生,對我嚟講影響好大,直情可以令我犧牲事業去結婚,但個女仔最後跟咗第二個男人走,變相即係話我失戀。

我一失戀就轉入死胡同,個腦唔識轉,依家啲人失戀可以即刻忘記之前嗰個,去識新嘅一個,但我嗰陣完全唔識調節,忘記唔到舊嗰個,新嘅又識唔到,所以就非常辛苦,完全冇心機做嘢,對我嘅人生事業有好大影響。

做偶像派拍拖好難頂

呢個女仔係圈外人,佢從來都唔鍾意我做娛樂圈,唔喜歡出街畀人指指點點,拍拖要拍到私私縮縮,好唔自然。嗰時做偶像派真係好慘,拖手又唔得,連行街都唔得,成日要玩地下情,想走上地上從來都唔得,你試吓拖又唔拖得、錫又唔錫得個女朋友,又驚畀記者影到,真係好悲慘。以前唱片公司一知道你有女朋友,真係好唔鍾意。

唱片公司嫌老

我記得29歲時,唱片公司嫌我太老,話我唔適合做偶像派,即係借啲意要炒我,29歲就叫我走,真人真事,依家好多四、五十歲一樣做緊偶像派,我都仲係做緊偶像派,死唔死?

講番嗰段情,冇理由叫個男人犧牲晒所有嘢,當時歌迷會有五千人,肯唔肯放棄晒呢啲資產呢?唔肯的話呢段情好難繼續落去。都好嘅,雖然冇聯絡,我都知個女仔依家都仔大女大,我都好安慰。依家我都有心儀對象,阿媽都不斷向我催婚,但我都係做完個演唱會先向大家交代,因為做唔到演唱會,就誓不為人。

口述:蔡楓華 筆錄: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