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胞兄梅啟明近日入稟高等法院,指阿梅的臨時遺產管理人今年初將她生前的金器及真金獎座熔毀及變賣,又在日前以低價拍賣阿梅生前的四十三件遺物,梅啟明要求高院下令,要臨時遺產管理人向全球歌影迷刊登全版道歉啟事,並向他賠償十億港元。
案件編號:HCA 168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