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敏驄於09年9月在Star Hall舉行兩場演唱會,被指在未得主辦單位框格音樂事務有限公司授權,擅自將演出片段放上YouTube,令主辦單位極度不滿,並入稟法院控告林侵權。案件昨日在高院聆訊,當框格音樂事務有限公司要求高院判林敗訴,林即作出反駁指框格音樂事務有限公司亦有盜錄之嫌,法院押後裁決。林敏驄離開法院充滿信心說:「邪不能勝正。」
案件編號:HCA 209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