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卓妍(阿Sa)和鄭中基昨日正式獲法庭頒布「暫准離婚令」,雙方均身在內地工作未有現身。另一方面,阿Sa於微博稱自己生活充裕,暗示不稀罕對方的贍養費。
阿Sa跟鄭中基去年召開記者會同時承認已婚及宣布離婚,直至同年十月,阿Sa公開承認與同門師弟陳偉霆拍拖,隨即鄭中基入紙申請離婚。昨日,兩人的離婚案件於灣仔法院家事法庭第一庭審理,雙方未見出庭,亦未有雙方代表律師,法庭正式頒布「暫准離婚令」予兩人。據知,獲頒暫准離婚令後大約六星期內,沒人反對便可正式離婚。
阿Sa早前多次強調不打算向前夫鄭中基索取贍養費,她的公司英皇娛樂表示阿Sa身在廈門工作,對於藝人的私事不作回應。阿Sa則於微博留言稱有經濟能力,似乎暗指不會稀罕前夫的贍養費,她說:「雖然我不能夠每餐都吃山珍海味,但我起碼可以每餐溫飽;雖然我不是億萬富豪,但我至少可以養活我一家十三口;雖然我不是尖子,但我有手有腳有自己的能力賺自己要花費的一分一毫!」阿Sa表示地位低不重要,最緊要志氣高,遇到挫折不要氣餒,更套用李白的名句:「天生我才必有用」,未知是否向男友陳偉霆加油打氣?另外,身在內地拍戲的鄭中基亦未有對離婚一事作進一步回應。
案件編號:FCJA2701/2010
採訪:音樂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