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吸煙室首案例 河北3公司共罰170萬

【本報綜合報道】河北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就全國首宗室內公共場所控煙環境公益訴訟案,作出一審判決;3間被告公司因在室內設吸煙室,被判賠償環境修復費用、服務功能損失費合共140萬元人民幣(約170萬港元),並需在國家級和省級媒體上公開道歉。

環保團體提訴

涉案的兒童主題商場由永旺夢樂城(三河)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經營,坐落於河北三河市燕郊鎮。從2018年年初起,中國綠發會接獲多名家長投訴,指商場多處母嬰室、兒童活動室與吸煙室相鄰,導致吸煙室外未成年人和孕婦的身心受到煙草煙霧的侵害。

中國綠發會與新鄉市環保志願者協會其後向法院提訴,控告上述公司及其他兩間投資公司。經審訊後,法院認為被告公司在商場違規設置吸煙室,客觀上造成煙草煙霧對空氣質量及公眾健康的危害,應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參考了司法鑑定所採用的虛擬治理成本計算方法,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