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摔倒致癱 七旬婦索賠敗訴

浙江:【本報綜合報道】浙江紹興諸暨市一名高姓老婦早前入住當地一間酒店,在房間走動時撞到玻璃桌摔倒,導致脊髓損傷、四肢癱瘓。高婦事後起訴酒店,索償375萬人民幣(約455萬港元),並在一審敗訴後上訴。惟法院近日二審仍維持原判,認定酒店毋須賠償。

事發在2018年12月31日,當時75歲的高婦與女兒入住諸暨市一間酒店,翌日晚上在房間內摔倒,由酒店職員報警並陪同送院。經診斷,老婦頸部脊髓受損、四肢癱瘓和有高血壓等。高婦住院期間,酒店向家屬提供免費住宿。

指控設計不當 官駁回

在協商不果後,高婦提起訴訟,指控酒店房間設計不當,酒店方亦未為此加設防護措施或警示,要求賠償各項損失。惟法院認為,高婦在入住次日才發生事故,作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能注意環境,且其女兒亦應照顧年事已高的母親;另據現場照片和勘查,法院亦認為酒店房間不存在安全隱患,遂駁回高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