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騷擾女師 校長另因狎童入獄

【本報綜合報道】福建寧德一名女教師實名舉報遭校長鍾某某性騷擾,事件有最新進展。內媒周一報道,涉事校長鍾某某一審被認定犯猥褻兒童罪、強制猥褻罪,兩罪併罰,獲刑3年3個月,5年內不得從事教育行業。

舉報的教師林婕向內媒表示,案件於4月30日在寧德蕉城區人民法院宣判,未有公開審理,是法院的工作人員告知她結果。

事件源於去年8月26日,來自福建寧德市蕉城區第一實驗學校的林婕發布微博稱,8月23日上午,校長鍾某某電話聯繫她,以教學工作變動為由讓她到校長辦公室談話。她指,「在談話期間鍾某某趁我不備,突然把我抱住,做了我至今都不願回憶的動作。在我驚慌失措下,我不知道哪來的力量奮力掙扎逃離了鍾某某的魔爪。」鍾某某當時否認事件。林婕則指,鍾某某是慣犯。同年8月27日,又有兩名高三女生舉報4年前讀初中時遭鍾某某猥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