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容非法採煤 青海拘貪官

【本報綜合報道】青海木里煤田管理局前局長李永平(副廳級)涉嫌濫用職權、受賄案,最高檢上周六通報稱,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李永平作出逮捕決定。李男被指收受當地「隱形首富」馬少偉的錢財,對非法開採煤礦的情況視而不見。事件去年8月被揭發後,李男等多名官員收查。

中紀委早前亦公開李永平的涉案細節,指其2017年擔任青海省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委員等職位時,曾一度叫停非法開採。惟馬少偉控制的興青公司受此規定限制,舉辦飯局邀請多名官員參加,李男便是其中之一。

當地再次出現非法開採煤礦等情況,李男亦見風轉舵,轉而開始收受馬少偉賄賂。李男受查後被雙開,又被指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並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等。

青海銀行前行長貪腐細節公開

資料顯示,53歲的李男是青海湟中人,長期在青海煤炭能源領域工作,曾擔任省煤礦安全監察局事故調查處副處長、處長,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安全監察處處長等職位。

另外,中紀委近日披露青海銀行前行長、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前女副局長王麗涉貪細節,指涉案金額位列全國貪案前茅。案件上周五已在海東市法院一審,王被控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