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洩漏釀巨爆 災難預防難做到

遼寧大連金州區一處居民樓附近,日前於凌晨發生爆炸,並造成3死多傷,據悉爆炸是由燃氣管道洩漏引發,現場火光熊熊、濃煙沖天,煞是嚇人,期間又發生二次爆炸,令一間汽車維修店被炸塌,現場並有多部車輛不同程度受損。有網民直言相關燃氣公司難辭其咎,質疑對方日常檢查保修不到位,而由此導致的事故災難過往更是屢見不鮮,並一再告誡人們,惟有做好安全預防工作,才能最大限度避免事故發生。

劣迹斑斑 屢有前科

按照過往經驗,一般涉嫌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公司、企業多屬劣迹斑斑,屢有前科,相信本次所涉燃氣公司亦不例外,日前已有媒體挖出一些黑材料,譬如該公司早前曾因違反建設項目環評、對未申報登記污染防治設施有關情況及排污超標等問題遭當局數次行政處罰。正如安全生產領域知名的「海恩法則」所指,每一起事故災難的發生看似偶然,其實是各種因素累積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結果,而按照另一安全規則「墨菲定理」所指,只要存在發生事故的原因,事故就一定會發生,故對任何事故隱患都不能心存僥倖,而需要竭盡全力將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然而許多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中並未積極履責,切實做好設備檢修、隱患排查等工作,甚至明知有問題卻視而不見,或是為節約成本,或是自身安全生產意識太淡薄,以致屢屢釀出意外事故,結果可大可小。像早前導致21死的陝西神木礦難,據指公司天天都開安全會,遲到還罰款,結果照樣出事,說明甚麽?更有像山東笏山金礦那樣,礦難發生後不是第一時間通報政府,而是想自己解決問題,蒙混過關,以致延誤寶貴救援時機,22名被困人員亦被證實有近半數遇難,說明礦企不僅無視安全生產,更視礦工性命如草芥。

而在眾多安全事故中,一些地方政府的監管處罰力度、責任態度亦常叫人不敢恭維。如本次爆炸就令不少大連市民聯想起江蘇連雲港於2017年12月發生的化工廠大爆炸,那次事件導致10死1傷,當局事後曾聲稱要從嚴徹查,杜絕同類事件發生,誰知2019年9月連雲港市又有建材廠爆炸;再到去年4月,該市贛榆區城頭鎮一家化工廠又發生爆炸,只是這兩次當局都稱未造成人員傷亡,想必會暗自竊喜,因為只要死亡3人以上就需被追責,至於如何追責,則不好說。

如今予人的印象就是,當局只在每次事故發生後調兵遣將,大陣仗展開救援善後工作,然後機械而重複地強調高度重視事件,要求舉一反三、全城排查隱患之類,各地都是這番操作,不但了無新意,更難讓人看到當局真心抓安全生產的態度,事故一再湧現並不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