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通過多項法案 京設金融法院

【本報綜合道】13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昨日閉幕,會議表決通過《動物防疫法》、《行政處罰法》、《海警法》等法案;通過設立北京金融法院等決定。會議又批准中國和比利時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中國和摩洛哥引渡條約;會議還討論了其他事項。另官媒公布,于志剛及李鐵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動物防疫法》規定,民眾攜帶狗隻外出,應按規定為狗隻佩戴狗牌並繫上繩索。若飼主未定期為狗隻接種狂犬病疫苗,可能被罰款,逾期不改,將由相關部門代為處理,將於今年5月1日起實施。

海警法下月1日實施

《行政處罰法》明確違法行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後果的,追責期限延長至5年。當發生重大傳染病等突事件,行政機關對違反突發事件應對措施的行為,依法快速、從重處罰,以保障公眾合法權益。該法於今年7月15日起實施。

會上通過的《海警法》,於2月1日起實施。官媒指,該法為有效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海洋權益提供法律保障。此外,北京金融法院設立後,將是繼2018年設立上海金融法院後,為內地第二間金融法院。官媒指該決定是為了服務保障國家戰略金融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