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用假名網上批評王室 泰國公僕欺君罪囚43年半

【本報綜合報道】泰國一名在政府任職逾40年的女公務員因觸犯《刑法》第112條,即俗稱的「欺君罪」,周二被刑事法庭判處監禁87年,由於她認罪刑期獲減半,但仍然是該罪行歷來判刑最重。有人權觀察組織認為,當局希望藉今次判刑製造寒蟬效應,打壓言論自由。

已屆60歲 尚有一年退休

案情指在稅務局任職的60歲被告安臣(Anchan Prilert),於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間,以多個假名在Facebook及YouTube等社交平台,上載批評王室及侮辱泰王的聲音片段。由於安臣是公務員,案件原本安排在軍事法庭審訊,惟她擔心罪成判刑會很重,故一直不認罪,並求情指若在刑事法庭審理會認罪。

案件最終在周一於刑事法庭審結,安臣承認觸犯29項欺君罪。法庭原判她入獄87年,是歷來刑期最重,考慮她認罪減刑至43年半。安臣在審訊期間辯稱不知犯法,因為網上有不少同類片段流傳。安臣被警方拘捕時還有一年就退休,她擔心罪成後會失去在政府工作的長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