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 被追討近7000萬加班費

【本報綜合報道】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周四表示,台灣高鐵公司從2016年起,欠付加班費累計高達2.5億元(新台幣‧下同,約6,912萬港元),要求下周三展開勞資協商,協助員工追討應得款項,力促該公司盡快提出還款的期限以及方案。

局方促勞資雙方協商

勞動局指出,該公司自2007年通車起,從未向員工支付法定假日和超時工作的加班費,積欠金額達5億元(約1.38億港元)。有員工2014年組成高鐵企業工會捍衞權益,勞動局同年介入並展開調查,在層層壓力下,該公司拖到2016年願意支付一半,但另一半至今仍未歸還。

勞動局表示,該工會目前1,800多名成員中,近八成是「輪班制」,大多沒有領到加班費,從數萬元到40多萬元(約11萬港元)都有。當地勞動檢查處2014年末曾對涉事公司判罰30萬元(8.3萬港元)並入稟控告,惟台北法院去年宣判該公司勝訴,未違反「勞基法」亦毋須支付加班費,勞動局其後不服上訴。

勞動局長陳信瑜強調,罰款並非目的,但資方違法在先,「工會沒理由被壓着打」。涉事工會理事長陳堯森表示,期望雙方展開協商,待有共識和結果後,就會撤回上訴,希望公司趕緊將該償還的加班費發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