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家族走私鑽石年賺357萬

浙江省溫州市海關部門,早前破獲一個當地家族經營的走私鑽石集團,發現該集團在2017年至2020年間安排水貨客從香港取貨,再將鑽石偷運至深圳,累計達9,400多顆,貨值超過2億元(人民幣‧下同,約2.4億港元),逃稅逾3,700萬元(約4,428萬港元)。39歲的集團首腦男子辯稱,自從生下二胎後,家裏開銷大,難以承受,才鋌而走險。

內媒近日報道,案中男主腦姓陳,早年跟着珠寶師傅當學徒,不久後自立門戶開店提供珠寶維修服務,期間娶妻生子,組織四口之家。正當事業家庭兩得意之際,他在2015年買賣鑽石的過程中發現「商機」,能繞過要繳納4%稅項的上海鑽石交易所,僅須支付相當於1%稅項以下的「好處費」,便讓水貨客協助偷運鑽石入境。

陳男從印度的供貨商或其在香港的代理商入貨,經深圳中介安排水貨客從香港取貨,水貨客再以人體綁藏或以其他交通工具將鑽石偷運至深圳,最後再速遞到溫州,然後交付鑽石並支付費用。

他平時常以微信群組或朋友圈攬客,在對來貨鑽石進一步精深加工後,再銷售給珠寶同行和散客,每年盈利約200萬(約239萬港元)至300萬元(約357萬港元)。

主動充公資產圖換從寬處理

陳的集團有多名陳男家族成員參與,除了他本人是總負責人外,其哥哥負責聯繫購買,堂弟聯繫銷售,小姨子是財務人員負責採購單和、取貨單。而水客團夥等人由不同親戚負責,可謂分工明確。

其中陳男及其哥哥的堂弟是股東,年底均會有股東分紅,其餘成員則可領取每月4,000元(約4,787港元)至5,000元(約5,984港元)的固定工資。

當地人民法院在去年12月30日,依走私普通貨物罪對陳男及其餘3名嫌犯提起公訴,4人主動將所有房產和600萬(約718萬港元)違法所得充公,以換取從寬處理。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