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銀行 前女行長 金屋藏贓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近日披露受查的青海銀行前行長、正廳級女幹部王麗的涉貪細節,指她肆意取用銀行資金,買下一單位放置贓款贓物,包括40多個名貴手袋、一整櫃各值4,000元(人民幣‧下同,約4,800港元)的名牌絲巾等。她因怕被揭發,只敢在屋中自賞。通報未提及涉案金額,惟有指款額位列全國貪案前茅。

王麗現年59歲,42歲即任西寧市商業銀行(後改稱青海銀行)行長,身處高位達12年之久。期間,她一手把銀行資產規模由10億元擢升至1,000多億元(約12億至1,200億港元),從中多次受賄,數額由10萬元至300萬元(約12萬至360萬港元)不等。調查人員評價指,「只要有人給她送錢她就收」。

人前節儉 人後滿足虛榮心

為滿足虛榮心,王隱瞞丈夫購置了一幢房子,藏匿大量貪得的奢侈品,包括一個價值40多萬元(約48萬港元)的訂製名牌手袋、值50多萬元(約60萬港元)的紀念鈔,大量一公斤重的金條、青海名貴特產麝香等。此外,房子的裝修也追求最高檔,包括聘請著名畫師執筆彩繪,裝飾牆壁。

翟家峰受賄囚8年 上訴駁回

王稱,她最大的快樂就是在屋內穿上奢侈服裝、寶石頸鏈,然後對着鏡子自我欣賞,卻從來不敢穿着並離開那間屋。在他人面前,她反而顯得節儉,更曾讓助手幫忙修改褲子長度。她懺悔指,貪婪是其最大的悲哀和絕望。

另外,江蘇省保險行業協會前秘書長翟家峰涉貪污受賄296萬元(約360萬港元),案件早前在法院一審宣判囚8年,罰款60萬元(約73萬港元)。翟不服上訴,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前日二審,指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情指,翟2015年至2019年間,利用擔任江蘇省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的職務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牟取利益。包括他曾為多間企業在簽訂硬件維保合約、協調支付費用、舉辦活動等方面提供協助。他又以違規繳納企業年金、違規報銷、虛增費用等手段,非法佔有該協會資金等。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