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周二公布《數碼服務法》和《數碼市場法》草案,是20年來最大的相關修訂,它修改有關「數碼把關者」(digital gatekeeper)的定義,影響Google、Facebook等科技巨擘,加強監管平台內容及確保企業能公平競爭,打擊壟斷。企業若違反規定,將面臨高達佔其全年全球總收入6%及10%的罰款。
《數碼服務法》主要更新歐盟有關電子商務的規則,令數碼平台就提供的商品及服務負起更多責任。措施分別是識別賣家身份以追蹤無賴的商家、在針對用戶的建議演算法更具透明度,以及迅速移除仇恨言論等違法內容。針對最後一項措施,為了在言論自由方面取得平衡,用戶有機會就移除的內容提出上訴。
《數碼市場法》授予歐盟新權力更快執行競爭法,在演算法及使用個人數據方面推動數碼平台增加透明度。此外,它為「數碼把關者」的定義設下三大標準,分別是過去3年的歐洲營業額每年至少65億歐元(約615億港元)、市值650億歐元(約6,152億港元)與每月至少4,500萬名用戶、每年1萬名商業用戶。
接近歐盟委員會的消息人士透露,10大科企被列為「數碼把關者」,分別是美國亞馬遜、蘋果、Facebook、Google、微軟、SnapChat、中國阿里巴巴與字節跳動、南韓三星、總部設在荷蘭的全球訂房網站Booking.com。Google指將仔細研究草案,稱看似針對個別企業;Facebook認為有助維護互聯網好的一面。
歐盟委員會反壟斷事務專員韋斯塔杰(Margrethe Vestager)表示,這確保用戶在網上有廣泛的安全商品及服務選擇,歐洲企業能自由及公平在網上競爭。草案將要經過漫長及複雜的批准程序,涉及歐盟全體27個成員國與歐洲議會。
英國政府同日提出《網上安全法案》,要求主要社交媒體移除及限制用戶發布涉及性虐待兒童、恐怖主義或自殺的內容,進一步確保兒童不會面對性誘拐、欺凌或色情物品,並制訂明確條款處理對成人造成心理或身體重大傷害的合法內容,罰款額最高1,800萬英鎊(約1.8億港元)或佔其全年全球總收入10%。
另外,美國司法部及11個州今年10月入稟控告Google在網上搜尋及網上廣告方面濫用優勢,以保持市場壟斷地位。德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周二宣布,已聘請兩間律師行加入訴訟團隊。報道引述知情人士指,在德州的訴訟最快本月開庭。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