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小產權房 不應一拆了之

北京市昌平區近日因清拆小產權房爆發警民衝突,網傳大批警員及身份不明的黑衣人進駐當地崔村鎮香堂文化新村,村內近4,000幢別墅和四合院或將在7日內被強拆。而該村於一年前已因此爆發過同類衝突,當時並有近千村民前往鎮政府示威,如今當局捲土重來,如法炮製,料會再度引發村民激烈反抗。

雖說按照現行的法例,小產權房屬違法存在,但必須看到,現象的形成是受到不少歷史因素影響,包括政府當初在制訂政策法規時概念模糊、界限不清,過程中立場左右搖擺;甚至一些基層政府在明裏暗裏默許或參與開發小產權房,正如有村民表示,當年是由昌平區及崔村鎮兩級政府同意建屋,現在卻要驅逐他們,實在說不通。事實上,從香堂文化新村到北京昌平區再到全國各地皆不乏此類問題,深層矛盾不解決,只靠一拆了之肯定難解困局;況且時下北京正值寒冬,強拆勢令眾多村民無家可歸,釀成人道災難。

放任自流 尾大不掉

在經歷陝西秦嶺違建別墅大清查運動後,全國範圍內對於小產權房的清拆工作亦捲起陣陣風暴,尤其當局於今年早些時候發布通知,明確指出對城鎮居民非法購買宅基地、小產權房不得辦理登記,不得通過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亦讓眾多購買了小產權房的民眾再度失掉幻想。問題是,政府此前多年從未將話說死,一直放任自流,甚至關於小產權房可以某些形式合法化的暗示亦都是當局拋出,以致有專業統計數據指,目前小產權房已佔內地所有城鎮住房面積的兩成多,僅次於商品房的佔比,早已形成規模化市場,尾大不掉,所涉又何止千萬人的權益矛盾,全部強拆將演變成多少難以預測的社會風險?

所以當局最終仍需拿出更具建設性的方案來,譬如面對小產權房現實存在的存量問題,是否真的再無令其「合法」的餘地?至少對於那些符合國家建設總體規劃的、本就使用建設用地的,可否以彌補相關手續及費用方式使之正式進入主流住房體系?畢竟拆了也就拆了,無形中又是一種浪費;至於建在集體農業用地上、未辦過相應審批手續的嚴重違法建築,則需堅決拆除,恢復原本用途。

此外早有輿論指出,解決小產權房問題的根源,還在於進一步推動集體土地改革,使之進入市場,和國有土地一樣實現同地同權同價,公平競爭。此舉又能對時下嚴重脫離民眾購買力的高房價現象起到一定緩衝作用,須知正因當局房價調控不力,使得廉價的小產權房氾濫湧現,並成為低收入者的無奈選擇,必須面對完全不受法律保護的種種損失,於情於理,小產權房都有「轉正」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