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黑老大判死緩

【本報綜合報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就一宗惡勢力犯罪集團系列案,作出一審判決。案中主謀何波涉勾結國家機關人員,貪污國有資產共計7.68億元人民幣(約9.15億港元),被法院以貪污罪、行賄罪等9項罪名,判處其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另6成員囚19個月至18年

至於其餘6名集團成員,因犯貪污、合同詐騙等罪,而分別被刑1年7個月至18年,退繳違法所得。

法院審理查明,何波與另外6名被告,在2008年至2019年間,以威脅手段在順義區建築工程等領域敲詐勒索,在建築工程串通投標,偽造證據、惡意製造違約、虛假訴訟等方式騙取個人和企業錢款,勾結國家工作人員,貪污巨額國有資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