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對警員起底法令通過 巴黎示威爆衝突

法國國會上周五首讀通過《整體安全法》,惡意發布警員及憲兵照片或影片被列為刑事罪行,違者最高可判監一年及罰款4.5萬歐元(約41.3萬港元)。外界憂慮立法將侵犯訊息自由及傳媒權利,翌日有數千計民眾走上巴黎及多個城市街頭抗議,示威入夜後演變成衝突,最少23人被捕。

民眾擔憂縱容警暴

《整體安全法》由執政共和前進黨提出,上周五獲下議院首讀通過,明日進行二讀及表決,稍後交上議院討論。草案中第24條最具爭議,列明「任何人以意圖傷害警員為目的,並發布其容貌或其他可供識別特徵的照片及影片之行為將列作刑事罪行」;草案第22條則允許警方用無人機時有更大自由度。

法案在草擬階段時已引起反對聲音,擔心法案令警權過大,甚至縱容警方濫暴,以及妨礙新聞自由。40多間傳媒聯合批評法案嚴重損害新聞自由;無國界記者認為,「在行動現場的警察很可能以此法逮捕拍攝他們的記者」。新聞網站主編普萊內爾更直斥法案「為警察中最惡劣分子開綠燈」。

大批示威者上周五響應無國界記者、國際特赦組織法國分部及其他記者組織呼籲走上街頭。他們擔憂新法實施後,將危及記者及其他觀察人員,尤其是在暴力示威期間。在巴黎,數千人在特羅卡德羅廣場聚集,期間有人高呼「自由、自由」及「每個人都想拍下警察」。

總理:無阻訊息自由

出席者除學生及記者外,部分黃背心示威者亦有參與。他們入夜後焚燒雜物,防暴警到場戒備。惟法國總理卡斯泰上周四保證,有關法例將被修訂,規定不會阻礙訊息自由。法國國家警察聯盟副秘書長拉加什指,有關法案只是針對「出於仇恨或宣揚暴力目的公開警員面貌的人」。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