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豬肉卷入台 女子上訴獲撤控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去年因非洲豬瘟疫情,要求旅客帶豬肉等肉類入境時需申報。一名陳姓女子去年4月從英國倫敦返回,經香港轉機抵達高雄小港機場,被海關發現身上帶有無申報的豬肉卷,罰款2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5.5萬港元)。陳女因製造地不屬疫情國家提出行政訴訟,日前勝訴獲撤銷罰款。

陳女表示,她搭機獲空姐在機上提供的點心,遂隨手放在手袋內,才在入境時沒有申報。她認為因此被罰十分不公平,強調自己亦是受害人。

豬肉卷未驗出病毒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人員則表示,政府已在機場入境通關沿途已擺放各種警告標語,認為是屬於其過失,但考慮是初犯,才罰款20萬,並非最高的100萬元(約27.6萬港元)。

法官認為,陳女因不捨丟棄食物才帶豬肉卷入境,航空公司亦曾廣播,機上提供的飯餐豬肉並非來自非洲豬瘟疫區,才會出現上述情況。法官表示,豬肉卷未檢驗出非洲豬瘟病毒,農委會行使裁量權時確有問題,遂撤銷陳女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