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界定人肉撞車黨 揚言嚴打

【本報綜合報道】最高法、最高檢和公安部日前聯合印發《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第一次明確界定了俗稱「碰瓷」的人肉撞車黨定義,並稱要加大對這類犯罪團夥、黑惡勢力犯罪的打擊力度。

《指導意見》將這類犯罪定義為「通過故意製造或編造其被害假象,採取詐騙、敲詐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財物的行為」;還對犯案實施者構成的犯罪分為「詐騙類」、「敲詐勒索類」,前者特點為「騙」,主要涉及詐騙罪、保險詐騙罪、虛假訴訟罪;後者涉及暴力、或以揭露其違法違規行為、隱私、揚言侵害相要挾,從而獲利,特點為「敲詐」,主要涉及敲詐勒索罪。

因過去這類犯罪集團化,甚至形成黑惡勢力,危害甚大。當局將這類犯罪按照黑社會組織、惡勢力形式進行偵查、起訴及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