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事故天天有 安監漏洞永不絕

每一起安全生產事故的背後,必然有其發生的原因,便是海恩法則所說的三百次事故苗頭,以及上千個事故隱患,一切皆有迹可尋。有些問題更已成為行業安全生產中的通病、痼疾,如同中邪一般難以消除,以致對於屢屢出現的人命及財產損失,早就變得麻木。

重慶市綦江區松藻煤礦日前發生重大礦難事故,初步懷疑因井下輸送機皮帶燃燒,造成一氧化碳超標,當局雖派出九十餘人下井施救,及有三十多名醫護到場,惟被困十七人當中的十六人已證實遇難,只有一人或可幸免。據悉,當地安監部門於今年六月對涉事煤礦作重大隱患排查時,已經發現九個安全隱患,並責令需局部停工;七月又因違規作業遭行政處罰;至本月初,再因礦井安全監控設備未按規定進行測試而遭當局立案查處,還罰了錢,誰知依舊不管用。

查完又查 罰完又罰

對於一個屢受處罰卻仍屢屢違規生產的礦企,至少可以說明兩大問題,一是礦企眼中只有利益,安監風險意識嚴重匱乏;二是相關監管及處罰力度非常不足,並未起到應有的震懾、警戒作用,以致最終釀成是次重大事故,雙方都有無法推脫的責任。尤其是作為政府監管方,若是在第一次查出問題時就能祭出狠招,從嚴懲處,或許涉事煤礦就不敢繼續亂來,安全隱患也就不會愈演愈烈,直至無法收拾。

事實上,這類問題早已被廣泛證諸於各地煤礦、化工廠等災難事故中,當中更不乏劣迹斑斑、屢有前科的工礦企業,像貴州安龍縣早前導致十四死的廣隆煤礦,事前亦被查出七個隱患,過往多年更因各類違規問題連遭處罰;至於四川宜賓杉木樹煤礦、山西平遙二畝溝煤礦、廣西河池南丹煤礦等,哪個不是安全漏洞處處,查完又查、罰完又罰?再如江蘇鹽城去年的化工廠爆炸,出事前當地監管部門剛作過檢查驗收,不是走過場是甚麼?更荒唐的是,就在全國為此展開安監大檢查之際,江蘇乃至其他省市的化工、建築、交通運輸等領域卻仍接二連三地出事,叫人情何以堪?

這種情況於近期亦有突出反映,本月二十三日,河南許昌的校巴與貨車相撞事故造成四死九傷;二十四日,海南海口、遼寧鐵嶺、江西景德鎮、山東濟南接連因設備安裝、運油車相撞、水泥罐車爆炸燃燒和容器爆炸等事故,累計造成近三十人死傷;二十五日,華為位於東莞一幢興建中的大樓又發生火災,並奪走三條人命,亦令這個正遭受美國打壓的中國科技巨企再添劫難。都說安全生產責任重於泰山,到頭來人命只是一個個數字而已,當局每每於事後強調重視,事前卻總無所作為,災難事故如何能有效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