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黑惡案 主犯囚19年3個月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揭陽市榕城區人民法院昨日集中宣判兩宗涉黑涉惡案件,十八名被告涉及尋釁滋事、強姦、聚眾鬥毆、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名,分別獲刑。其中,首案主犯嬴×來因犯強姦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九年三個月,為十八人中刑期最高。

案情指嬴×來和陳×虎在去年五月至六月期間,糾集十五名同夥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包括尋釁滋事兩宗、聚眾鬥毆一宗、強姦兩宗,共致四人受傷、另涉容留他人吸毒等罪。

另案被告夥官員掠財 囚33月

除嬴×來獲刑外,其餘人分別判囚一年六個月至十七年三個月不等。

另一案件中,被告邢×鋒在二○一○年初進入東郊居委擔任治安員後,受東郊支書、居委主任邢×光(已被判刑)拉攏,以東郊聯社的名義攫取不合規收入,又參與敲詐勒索,尋釁滋事,他從中分得四萬四千九百九十元(人民幣‧下同,約五萬一千六百港元)。

法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並罰,判處邢×鋒入獄二年九個月,罰款三萬元(約三萬三千港元),並且下令追繳案件中違法所得,然後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