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經理售假理財產品 一年騙五千萬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裁判文書網周二公布,廣東廣州市一名麥姓男子二○一四年五月至二○一五年五月期間,利用銀行客戶經理的身份,向客人銷售虛假理財產品,一年騙取約五千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五千六百卅萬港元)供他炒股。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他犯合同詐騙罪,判有期徒刑十五年,罰款二百萬元(約二百廿五萬港元)。

案中受害人大多為不善投資的長者,內媒報道,其中一宗騙案涉及一名年逾八旬的老翁,對方花五十二萬元(約五十七萬港元)的積蓄,投資一款聲稱收益率高達百分之七的理財產品,不料受騙。麥男庭上供稱,他指示老翁轉款到其個人帳戶,老翁雖有所懷疑,但仍然選擇相信麥男。

上訴維持囚15年

兩個月後麥男通知老翁到銀行拿理財合同,並以假印章騙過老翁。麥假借銀行名義,以同樣手段欺騙多位投資客戶簽虛假合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廣州中院作上述判決,麥上訴,惟該院近日維持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