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禁野味 阻截假借藥膳進食

【本報綜合報道】全國各地陸續就禁食野味修法徵求意見,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前晚則發布《廣州市禁止濫食野生動物規定(草案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其中較特別的是,建議不得以藥膳名義食用野生動物。

意見中明確指出廣州市內禁食的野生動物範圍,幾乎涵蓋所有陸生野生動物,除自然生長繁殖於野外環境,也包括人工繁育和飼養的動物。另國家和省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以及省有關規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也一律禁食。

意見特別指出,不得以藥膳的名義食用或者生產經營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酒樓、餐館、飯堂等經營場所不得提供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食用者最高罰款兩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二萬三千港元),組織食用者則最高罰款五萬元(約五萬七千港元);如構成犯罪更將被追究刑責。

浙江再搗獵殺野生動物

內地各部門加強打擊獵殺野生動物。浙江溫州平陽縣警方日前破獲一宗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查獲六十一份動物屍體及屍塊,鑑定證為赤麂、中華竹鼠、山斑鳩等屬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警方已依法對疑犯錢某作出刑事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