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借屍還魂 台漢殺兄改囚18年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中市男子林宗耀,三年前殺死親兄,將自己的證件放在對方身上後剁掌焚屍,企圖冒用死者身份「重生」。他早前一審,因殺人等罪成被判囚終身。二審其母向法官求情,他賠償嫂侄五百萬元(約一百三十一萬港元),改判囚十八年。最高法院前日開庭三審,裁定駁回其上訴,全案定讞。

巨款賠嫂姪獲原諒

案情指,林宗耀的公司八年前倒閉,債務官司纏身。他一度冒用外甥身份辦身份證,遭判刑一年、緩刑兩年。他其後假冒兄長身份,以自己的照片,冒兄長辦身份證。其母出具「證明書」協助,令他取得假身份。至二○一七年四月,林因其他案判刑定讞,被通知發監,遂殺害胞兄及焚屍,欲造成「林宗耀死亡」的假象。

台中高分院二審考量林曾賠償嫂姪巨款,對方表示不再追究,其嫂願意具狀請求法院輕判,法官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