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樹砸中 台男跌斷骨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高雄一名陳姓男子駕駛電單車時遭從樹上掉落的椰子樹葉砸中,失控摔落車重傷,全身多處骨折,怒告市政府養工處,案件近日在橋頭地院宣判,法院認為養工處未盡管理責任,需賠廿一萬(新台幣‧下同,約五萬五千港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陳男在去年四月廿八日駕電單車行經楠梓右昌街時,被椰子樹葉砸中受傷。陳男認為椰子樹屬養工處管理,該處有管理責任,索償醫藥費和精神撫慰金卅五萬元(約九萬一千四百港元)。

養工處辯稱沒過失,而樹葉掉落的位置有刮地痕,可能是他開車失誤摔倒致傷。但有何姓女騎士目擊經過,法院認為養工處明顯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