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電鍍廠 違規開工斷正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南市一間電鍍廠去年遭市環保局勒令停工,惟近日仍有車輛出入,而且水錶有用水的紀錄。環保局會同台南地檢署及警方上周四聯合稽查,發現該廠違規開工,當場人贓並獲。業者或面臨最高三年監禁或五百萬元新台幣(約一百三十一萬港元)的罰款。

該市環保局執法人員近日在該廠附近埋伏,趁該廠大門開啟時入內搜證,發現五座五金零件清洗滾筒正在運轉,產生的廢水經由收集溝流至廢水處理設施;員工見狀即關閉電源,企圖規避查緝。

偷排污水 去年被勒令停工

據了解,市環保局於去年七月查獲該電鍍廠以沉水式馬達,將未經處理且含有重金屬有害健康物質的電鍍廢水,以塑膠軟管偷排至廠外溝渠,嚴重影響附近水質,同年十月完成調查程序,勒令該廠停工及函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