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18萬飲茅台 董事長撤職

【本報綜合報道】深圳市光明區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本月初,在一家五星酒店舉行年會,大排筵席,一晚內豪飲廿支總值十六萬(人民幣‧下同,約十八萬港元)的茅台酒。全國嚴打四風下,市紀委監委介入調查,多名高層周三被查處,包括董事長張國玖、總經理翁良樹被撤職處分。

光明區紀委監委消息,包括張國玖、翁良樹在內,十二名公司高層被處分,處分內容以撤職、開除黨籍、予以嚴重警告、留黨觀察等為主。官方批評他們挪用公款大吃大喝,安排高標準住宿,揮霍浪費公款,違反政治及廉潔紀律,責令他們退回相關公款。

據指他們於本月四日,豪花至少五萬五千(逾六萬港元)訂了十一圍豪華酒席,暢飲多支茅台酒。然而他們並非透過公司直接支付餐飲費用,而是由一家旅行社代付,借此逃避政府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