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遭化學品灼傷 校方拒賠

【本報綜合報道】黑龍江哈爾濱一名劉姓女研究生,上月在學校實驗室調配試劑時,不幸被噴濺的溶液灼傷臉部(圖)和身體。她希望學校處理事件,解決往後治療費用。惟校方回應,劉女是自行做實驗時受傷,學校已支付九成住院費用,建議循法律途徑解決。

全身中招 康復路長

事發於上月四日,劉女吩咐師妹將濃硝煙和過氧化氫混合調配試劑,對方調配後覺得有問題,她遂上前查看,未料發生意外。她被灼傷後立即用清水沖洗臉部,隨後入院治療,住院一個月後,身上疤痕依舊嚴重,花了逾四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四萬六千港元)治療費。

劉女直言,住院時「心裏都崩潰了,也不敢照鏡子」,幸事發時不斷用水沖洗臉部,所以臉上傷勢較輕。由於治療費用高昂,她目前已開藥出院回家。事後學校為她申請三千元(約三千四百五十港元)意外救助金,並籌集一萬零四百元(約一萬一千九百八十港元)捐款,惟她與家人認為,是次事故在校內發生,校方應承擔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