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資料申入黨 黑村官囚13年

【本報綜合報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周五對張艷超為首的十七人黑惡組織作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原判,張被判刑十三年。該犯罪組織曾斬村書記,他卻能用假資料申請入黨,當上延慶鎮石河營村經濟合作社社長,拉攏公職人員當保護傘,成為黑村霸。

案情指,張艷超一四年至前年間,與徐連敬、趙春陽、林碧洋等核心成員,組成黑惡組織,涉及毆鬥、傷人、尋釁滋事。張成為合作社社長後,曾對村委會、村民代表會議多加干涉,令黑勢力入侵政治架構。張建立地下非法秩序,欺壓百姓。張艷超等人涉犯破壞生產經營、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罪,今年八月一審,張艷超被判囚十三年,其餘十六人被判刑一年十個月至十年不等。他們提出上訴,法院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