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黑幫暴力放貸 主犯囚20年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汕尾陸豐市人民法院前日宣判涉黑案,主犯楊炎弟、吳少淮犯下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危害公共安全,非法持有槍枝等多罪,分別判入獄廿年及十三年,另十三名被告判入獄八個月到十七年不等。

與另一幫派械鬥

審理查明,以楊炎弟為首的黑社會組織非法放高利貸,多次利用暴力威脅討債;採取持槍鬥毆、毆打、拘禁等暴力方式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至前年一月四日,該組織與吳男為首的組織發生債務糾紛,大批成員攜帶槍枝等武器鬥毆,多人受傷。

楊炎弟領導涉黑惡組織,以暴力手段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秩序,依法應當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同時需負全部責任,於是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