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打不停62萬毒犯受懲

內地禁毒形勢依然嚴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昨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就加強刑事審判作報告,透露過去五年在嚴懲毒品犯罪方面,全國法院一審審結六十一萬三千宗案件,判處六十一萬九千名罪犯,重刑率約22%,比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高出11.6%。另自去年一月起,法院共審結涉黑涉惡案件近一萬一千宗,涉逾六萬七千人。

19.4萬宗官員貪污瀆職

報告指出,法院審結的涉黑涉惡案件中,有八千一百七十五宗已生效,涉及四萬八千六百廿七人,其中涉黑案及涉惡案的重刑率分別達54.9%和24.1%。自二○一四年,全國法院共一審六百廿八萬宗刑事案件,判處近七百一十萬名罪犯;審結十九萬四千宗官員貪污瀆職案,判處廿萬七千人;判處行賄罪犯共一萬四千人;依法審理周永康、郭伯雄、孫政才、令計劃、蘇榮等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另外亦審結包括故意殺人、搶劫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及有關婦女兒童暴力、虐待、性侵害等罪案。

10大毒案 2宗涉及廣東

除了公布審結近六十二萬宗毒案,報告亦提到最高人民法院六月曾通報本年十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兩宗特大毒品案例均涉及廣東省,當中三名毒販涉販賣運輸毒品,總值約七千萬港元,三人已相繼伏法。

據相關案例,施姓與林姓毒販買入麻黃素後,運往位於揭陽市的製毒工場,組織及指揮他人製造俗稱「冰毒」的甲基安非他命;最高院作出死刑覆核,依法對上述兩人判處死刑。另趙姓毒販從上海前往廣東普寧市購買毒品,返程途中被公安人員截查,發現車內藏有市值約四百四十四萬港元、十一袋共重逾十公斤的冰毒;法院認為趙男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為案中主犯,依法判死。

強調要嚴懲黑惡保護傘

報告稱,最高法院聯合國家監委等敦促職務犯罪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已審理涉及紅通人員等案件。針對危害國家安全、暴力恐怖等,最高法院與有關單位制訂辦理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件的司法解釋,及打擊恐怖活動和極端主義犯罪的意見,嚴懲暴恐犯罪首要分子。周強表示,自一四年至今年六月,全國嚴重暴力犯罪案件整體呈下降趨勢;但強調要嚴懲包庇、縱容涉黑惡組織犯罪,堅決打掉黑惡勢力的「關係網」和「保護傘」。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