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不保言論自由誹謗嚴絕全球

【本報綜合報道】澳洲雖被視為西方民主國家,惟該國罕有地沒有憲法或法律明確保障言論自由,與其他歐美國家有別。澳洲亦有極為嚴格而繁多的誹謗法、反恐法、國安法律,專家稱數量是全球之冠,掣肘新聞工作者的報道,備受傳媒界詬病。

自二○○一年發生美國九一一恐襲後,恐怖主義陰霾籠罩全球,澳洲開始強化反恐等國家安全法。在十八年來,澳洲通過及修訂了約七十條反恐、反間諜法等,其中有二十二項是在過去兩年內獲通過。此外,澳洲的誹謗法更是出名繁複,被視為世上最嚴。

澳洲憲法沒有保障言論自由惹議,有在野黨月前提出倣效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訂立確保新聞自由的法案。澳洲情報機構正作諮詢,惟政府及執政黨均沒有表態支持。不過,根據傳媒監察組織「無國界記者」今年發表的報告,澳洲的新聞自由排名為二十一,比英國及美國的三十三和四十八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