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違協議 百度前高管判賠390萬

【本報綜合報道】由李彥宏掌舵的內地搜索引擎百度醜聞不斷。百度地圖項目事業部前高管林海,離職後創立競爭企業,涉嫌違反競爭限制協議,遭百度告上法庭。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宣判,林海須賠償補償金逾八十九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一百萬港元),並支付二百六十萬元(約二百九十萬港元)違約金。

案情指出,林海去年三月三十日辭職,同年五月十四日創立海林上海公司,經營人工智能應用軟件開發、高精地圖、無人車技術研發,並擔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其後又陸續創立多間相關企業,擔任高職。至同年七月底,百度正式提出訴訟,請求裁令林海公司履行競業限制義務,要求退還補償金逾八十九萬元及支付違約金四百五十九萬元(約五百一十五萬港元)。

據悉,林海在百度任職期間簽訂《競業限制協議》,若離職,一年內不得從事與百度公司及關聯公司相競爭的業務,包括高精地圖、無人車研發的核心技術。經法院審理後,認為林海違反了競業限制義務。百度公司與林海均不服上述判決,遂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訴,最終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