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失兇殺證據 圖賠錢了事

【本報綜合報道】河南永城市少女王小丹十八年前遇害,警方在調查過程中竟遺失部分關鍵證據,導致即使鎖定疑犯,案件亦無法達到起訴條件。死者父親王彬近日向內地媒體披露,當年警方以補償五十八萬元人民幣(約六十七萬港元),換取他不向上級申訴,懷疑有警員瀆職。目前紀委已介入調查。

案發於二○○一年十二月三日凌晨,時齡十六歲的王小丹遭人殘殺,警方一直未能成功緝兇,至十年前,警方終鎖定疑犯付X艷,把他帶回案發現場指認。

到一四年,警方向王彬稱,因辦公室搬遷時遺失案件部分關鍵證據,令疑犯無法移交起訴。警方向王彬承諾及後調查發現其他證據,會繼續處理,但希望王彬能收下補償,答應不會向上級申訴,最終雙方達成協議。如今警方始終無法找到證據起訴付X艷,王彬受訪時坦言,「再弄不明白、討不回公道就真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