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騙局上海拘財經主播

內地銀行金融監管機關近年加強對該領域的執法,上海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近日偵破一宗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案件,刑事拘留一名廖姓前財經主持人在內八名疑犯,以及六人被取保候審。疑犯中包括七名台灣人。

偵查總隊周一(15日)晚上發通報,經初步查明,來自天津市的四十九歲廖某夥同其胞兄等人,利用他曾當財經節目主持人的名人效應斂財。他們通過實際控制的上海仟和億教育培訓有限公司,舉辦講座、報告會,由根本不具專業資格的所謂「證券期貨投資講師」主持,向公眾分析股市,非法從事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從而獲取巨額利益。

根據大陸《刑法》、《證券法》等相關規定,廖某等人嚴重破壞證券、期貨市場管理秩序,侵犯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涉嫌非法經營罪。

曾被罰1.5億 不執行列老賴名單

內地媒體報道,通報中提及的廖某曾於二○一二年二月至二○一六年四月、在上海廣播電視台第一財經頻道《談股論金》節目中,擔任嘉賓主持的廖英強。報道援引大陸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訊息披露,廖在二○一五年三月至十一月,利用其知名證券節目主持人的影響力,發布了六十篇包含有薦股內容的博客文章,並在微博、博客視頻中公開評價及推薦三十九隻股票。

中證監去年認為廖英強在薦股前,使用其控制的十多個帳戶買入相關股票,然後在薦股後迅速賣出,違法獲利約四千三百一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四千九百萬港元),對廖開出一億二千九百萬元(約一億五千萬港元)的天價罰單。處罰決定書同時指出,廖英強非證券從業人員,但在市場中有影響力,其行為既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也破壞媒體平台的公信力。

廖英強曾揚言自己因被處罰而成名,大陸證監會強硬批評廖利用行政處罰炒作的行為「無底線」,無視資本市場公平等「三公原則」,也無視投資者的利益。另披露的訊息顯示,廖因拒不執行罰單而被列入「老賴名單」。有分析指,今次案件反映內地證券分析培訓的亂象,突顯違法人員假借「投資教育」的幌子,非法薦股從中獲利。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