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力腐敗暢無阻 權力何曾有制約

內地社會貪腐成風,不少地方更呈現塌方式、系統性腐敗,小到鄉村基層單位,大到一個省,乃至全國範圍、整個系統的集體腐敗,結果常常是「拔出蘿蔔帶出泥」,一扯就是一窩,一倒就是一片,如同癌細胞難以控制,不無亡黨亡國之虞,這樣的例子在中國歷史上可謂俯拾皆是。

青海省海東市樂都區屬國家級貧困縣,當局為徹底改變這種狀況,多年來投入大量資金,鋪設了一條條鄉村道路,冀讓老百姓看到脫貧致富的希望,本屬利國利民的好事,可惜有利益的地方就有腐敗,隨着樂都區交通運輸局原局長辛曉梅因貪污受賄落台及判刑入獄,從而牽出該局前後五任局長接力貪腐醜聞,且跨度長達十餘年暢行無阻,所有制度監管皆成擺設,以致國家財產遭受巨大損失,令人震驚。

瞞上欺下 同貪共腐

從當局公布的案情看,該五任局長的腐敗行徑及貪腐金額不盡相同,但有一點卻相當一致,便是他們在任一把手期間的權力完全不受約束,以致私設小金庫、財務造假、工程招標建設優親厚友都是常事,所有環節皆可進行權力尋租,且「新官不理舊帳」,踏着前任的貪腐足印而行,與當局所期望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目標簡直差天共地,非常諷刺。

事實上,諸如此類的系統性、塌方式腐敗在內地基本上無處不在,交通系統更淪為腐敗重災區,莫說是區區一個地方交通局,就是各省交通廳的廳長近年亦如「下餃子」般紛紛出事;像哈爾濱交通系統早前爆出的腐敗窩案,涉案者達一百多人,社會影響堪稱惡劣。至於內地官場、公檢法等職能部門的集體腐敗案件更是不勝枚舉,當局卻指現時的反腐鬥爭已取得壓倒性勝利,並從過往的運動式轉向制度式反腐,實情如何惟有見仁見智了。

更不堪的是,內地官場邊腐邊升、前腐後繼之風至今亦未能得到有效遏止,正如青海省紀委監委通報所指,涉案五位局長的違紀違法行為皆發生在交通工作崗位上,之後仍陸續獲提拔,可見問題並不止出在官員自身缺乏黨性原則,而是整個機制出了問題。至少提拔他們的上級應負上嚴重失察之責,若上級官員亦屬同類,則更無監管可言,且極易形成瞞上欺下、同貪共腐局面;發現難,查辦更難,否則秦嶺別墅案又怎需「六道聖旨」?山西官場「大地震」之後,當地腐敗窩案為何仍頻繁上演?

所以說,官員的選拔及監督體系不改變,反腐口號再多、喊得再大聲都是在做無用功。開弓沒有回頭箭,但反腐若只能永遠在路上,則說明腐敗行為一直存在,當局的反腐機制已然失效,這才是最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