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例 廣場舞擾民罰款

天津市人大常委會上周五通過名為《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新規例,今年五月一日起,針對包括「廣場舞」音量過大擾民、衝紅燈、未使用狗帶牽領犬隻出外等,若有拒絕改正或屢教不改者,可被罰款最多五百元人民幣(約六百港元)。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