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防洩苯措施 廠主曾判刑

【本報綜合報道】今次的恐怖爆炸事件,疑與工廠儲藏的碳氫化合物苯(Benzene)有關。翻查資料,涉事的天嘉宜化去年曾被官方發現十三項安全隱患問題,其中一項指工廠並無設苯等防洩漏應急處置措施,主要負責人曾因犯環境污染罪被判刑。

員工當可燃氣體不可燃

據去年二月的安全隱患問題清單中,天嘉宜化被揭「苯、甲醇裝卸現場無防洩漏應急處置措施」,且充裝點與泵區相近,相關洗眼設備則損壞無修,無水提供。主要負責人並無通過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另有多項與苯有關的安全隱患問題,包括「生產裝置操作規程不完善,缺少苯罐區操作規程和工藝技術指標」、「構成二級重大危險源的苯罐區、甲醇罐區未設置罐根部緊急切斷閥」等。當局更發現員工對安全指引認知不足,甚至有人將可燃氣體當作「不存在、無可燃氣體」論。

二○一二年底,天嘉宜化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一百餘噸,嚴重污染環境,判罰一百萬元人民幣,其時任法定代表人張勤嶽於二○一七年一月被判監一年半,緩刑兩年。同案的原供應科科長吳國忠被判監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