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新法例 家暴犯禁入境

為了加強打擊外國人犯罪,澳洲政府於上周四(2月28日)起執行新法,規定曾因對婦女及兒童施暴而定罪的外國遊客,將被逐出澳洲或禁止入境。新指令不但適用在內政部,同時亦適用於行政上訴仲裁庭。美國著名男歌手Chris Brown與拳王梅韋特均曾因涉家暴控罪,遭澳洲政府拒發簽證。

移民部長科爾曼(David Coleman)周日稱:「澳洲絕不容忍家庭暴力的犯罪者,假如你干犯的罪行涉及婦孺,這個國家不歡迎你。進入或逗留在澳洲是一種特權,非澳洲公民在過去及現在均應守法,這些罪行會對受害人及其家人朋友,造成長期創傷。」他指政府過往曾拒發簽證予有家暴前科的人士,卻遭行政上訴仲裁庭推翻。

丹麥男覆核逼堵漏洞

澳洲政府早前拒絕發出簽證予一名丹麥男子入境,惟該男子因其在丹麥的三十天刑期暫緩執行,結果行政上訴仲裁庭推翻拒發簽證裁決。因此,澳洲政府在裁決後隨即頒布新法。根據澳洲原有法例,外國人若被判入獄一年或更長時間,或者無法通過性格測試,其入境簽證將會被取消。

科爾曼去年曾指,法例應將家暴罪行的嚴重性質考慮在內,因此今次新法是基於舊條文再加以修改。澳洲政府早前把一批刑滿後仍在當地居留的新西蘭公民驅逐出境,引起新西蘭政府不滿。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澳洲政府共取消九百份簽證,理由是申請人曾參與販毒及觸犯性罪行等。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