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殺案司機跳河亡 父母遭索償

【本報綜合報道】河南鄭州廿一歲空姐李明珠透過滴滴順風車平台,約乘劉振華駕駛的汽車趕往火車站時,慘遭對方姦殺,劉其後跳河自殺。事後李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令繼承劉振華遺產的父母作出賠償。法院開庭審理過後,判處被告賠償逾六十二萬六千六百元人民幣(約七十五萬港元)。

判決書指出,李明珠為原告獨女,劉振華為被告獨子。劉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僅有其父劉×軍及其母宋××。法院查明,劉振華的遺產有一輛越野車及一百二十平方米的安置房。其父母在劉自殺後繼承了該些財產,應從中賠償原告因李明珠遇害,造成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

另判決書顯示,運營滴滴出行的北京運達無限科技有限公司,已與李明珠父母達成補償協議,根據協議該公司亦需支付補償費,惟因雙方恪守協議秘密,法院也不能得知詳情內容。

本案審理過程中,劉×軍曾稱其子已將安置房以三十萬元賤價賣出,用於日常花費。惟經法院調查,證實是其故意虛構。劉×軍表示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