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國家醫療保障局周二公布,自去年十月十日落實將十七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後,大幅減輕患者的七成五的藥費負擔。
醫保局發布通知後,各省市部門加緊部署落實,截至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國醫療機構和藥店按談判價格採購有關抗癌藥總量約一百八十四萬粒(片/支),總金額為五億六千二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六億六千萬港元),與早前的價格相比節省九億一千八百萬元(約十億七千萬港元),累計報銷四萬四千六百人次,醫保報銷後藥費大降。
據了解,除了去年新上市的四種藥品(阿扎胞苷、安羅替尼、塞瑞替尼、伊沙佐米)無對比數據,其餘十三種藥品採購量約為一百五十六萬(粒/片/支),同比增加百分之一百五十五,全國用藥量是去年同期的二點五倍,反映更多患者得到有效救治。
另據全國各省市上報數據顯示,自政策落地以來報銷人次和金額普遍增加,但呈現不平衡的態勢。報銷人次及金額最高的五個省市為浙江、廣東、上海、北京、江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