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網站周二發布通告,今後審核部門將嚴格按照要求,決定是否批出電視節目及電視劇的製作經營許可證,違反法律法規的製作機構,將不予換新證。不發新證情況包括,製作內容導向偏差、低俗庸俗、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節目;含境外資金背景或吸納境外資金;違規買賣收視率或收視率造假等。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