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應美國要求扣留華為太子女孟晚舟後,中加兩國關係持續惡化之際,遼寧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一(14日)重審加拿大男子謝倫伯格走私毒品案,認定他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夥同他人走私冰毒二百二十二點三五公斤,且是主犯,當庭裁定走私毒品罪名成立,判處其死刑,並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涉走私毒品市值約一億零三百萬港元。加拿大總理杜魯多回應事件,形容判決是武斷。
法院經審理查明,案發後在逃的凱姆、史蒂芬與周先生等人,實施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控制中國境內平安銀行、招商銀行的兩個帳戶,為其毒品犯罪提供資金支持。二○一四年十月中旬,凱姆僱佣翻譯許某為其工作,指使許到大連租賃倉庫、訂購輪胎,接收周、簡祥榮(已被判無期徒刑)從廣東省運往大連的藏有冰毒二十噸塑料顆粒並入庫。
同年十一月十九日,凱姆指派謝倫伯格到大連與許會合,擬將毒品藏匿在輪胎內膽中走私至澳洲。此後,謝倫伯格要求許帶其購買工具,訂購輪胎和二手貨櫃。期間,他還給麥慶祥(已判處死緩)打電話,要求其幫助另找倉庫存放毒品。十二月一日,謝倫伯格企圖從廣州轉機逃至泰國曼谷時被捕。經鑑定,公安機關查獲的二百二十二包冰毒重二百二十二點三五公斤。
法院認定,被告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是主犯,且是犯罪既遂。根據被告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嚴重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決,被告有權在接到判決書十日內提出上訴。
審訊於周一早上進行,三十六歲的謝倫伯格身穿灰白色上衣和黑色長褲,且帶手銬出庭,四名加拿大駐華大使館人員到庭旁聽。據法院職員透露,他要求加拿大媒體及其家人不可到庭旁聽。訴訟中,謝倫伯格曾反駁,他在案發期間只是一名遊客,認為自己被罪犯陷害。
杜魯多回應事件,形容判決是武斷,對事件深表關注。加拿大早年已廢除死刑,該國傳媒早前引述卑詩大學全球關係教授拜爾斯稱,擔憂隨着中加關係惡化,謝倫伯格被判死的機會會增加。
大連中院曾於一六年開庭審理該案,至去年十一月宣告一審判決,裁定謝倫伯格走私毒品罪成,被判囚十五年,沒收財產十五萬人民幣(約十七萬七千港元),驅逐出境。惟遼寧省高級法院上月審理後裁定一審判刑太輕,將案件發還重審。
本報綜合報道